【圆明网】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上午,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66岁的法轮功学员靳玉玲在信阳市千盛百货被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队长王季阳(手机号:19638791256)等警察绑架。尽管她身体状况明显不合格,仍被非法关押在信阳市看守所。次日,家属被告知她已被“收监”。
一、五年后突然“收监”:身体恶化却被强行关押
早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61岁的靳玉玲就曾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当时她体重约130斤,精神状态良好。然而在看守所内,她的健康急剧恶化。
二零二二年二月:靳玉玲发现乳腺处出现大肿块,要求外出检查却被拒绝,只被允许在看守所内吊针治疗。一周后病情无改善,精神状态明显下降,看守所才将她送往信阳市肿瘤医院检查,医生建议立即住院治疗。
就在她身体极度虚弱之际,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信阳市中级法院突然通知当天下午进行二审开庭。辩护律师在庭上提出三点辩护意见:
1、靳玉玲的行为不具社会危害性,依法不构成犯罪。
2、一审适用法律错误。
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家属在庭上看到靳玉玲的脸色灰暗、眼窝深陷、体重骤减,与被关押前判若两人。担心她生命危险,家属于四月二十八日前往看守所要求放人。四月二十九日:信阳市中级法院为她办理半年监视居住。六月十五日: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然而四年后,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浉河公安分局王季阳突然再次绑架靳玉玲,并于次日向家属递交潢川县法院的“刑事裁定书”,称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决定对她“收监”。
二、五年前的绑架与枉判:健康老人被强行构陷
靳玉玲退休前在信阳市体育中学担任会计,工作认真负责、清廉自律,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退休后因表现优秀又被返聘。修炼法轮功前,她患有多种疾病,尤其是胃下垂,人瘦得皮包骨,脸上布满黄褐斑。修炼法轮功后,她身体迅速恢复,精神愉悦,容貌也明显改善。
1、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入室绑架、抄家抢劫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国保大队联合工区路派出所警察赵明亚(手机号:18837691173)等人闯入白玉珍家,绑架了白玉珍和靳玉玲,并抄家,抢走大法书籍、资料、播放器、人民币等私人物品。
两人随后被构陷至信阳市潢川县检察院,再被移送潢川县法院。
2、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看守所内非法开庭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潢川县法院在信阳市第一看守所内开庭审理。靳玉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八千元。当时八十岁的白玉珍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五千元。
两位老人身体虚弱、步履不稳,却在庭审中仍被强制戴着手铐。公诉人吴微晨(潢川县检察院)明知修炼法轮功合法,却仍以《刑法三百条》罗织罪名,将警察非法抄走的私人物品作为“罪证”,并出示商场监控中模糊不清的戴口罩、戴帽子的身影作为所谓“证据”。
辩护律师进行了充分的无罪辩护,指出指控缺乏事实基础,所谓证据不具合法性与关联性。
3、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潢川县法院下达枉判判决书
潢川县法院下发(2021)豫1526刑初408号判决书。 参与人员包括:
审判长:张军军(13526060979、15137610365)
陪审员:王道德、黄琳
书记员:王登辉
公诉人:吴微晨(13839799819)
检察员:徐士坤
靳玉玲向信阳市中级法院上诉,信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参与人员包括:信阳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朱虹;审判员:陈鑫、冷宝杨;法官助理:金磊;书记员:刘沛
非法收监责任人: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王季阳队长:19638791256
潢川县法院审判长张军军:13526060979
案件责任人: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办案警察赵明亚:18837691173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
办公室电话:0376-6610119、0376-6524689
法制大队电话:0376-6524633
督察大队电话:0376-6524692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电话:0376-6524699
纪委电话:0376-6524066
政治安全保卫和反恐怖大队电话:0376-6524678
局长接访热线:0376-6524086
局长接访短信:15037672212
国保大队长高智海
国保警察李士伟
国保警察赵明亚:18837691173、0376-6524678
国保警察李保军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区检察院杜牧平:0376-6617012、1390376967
非法批捕检察院: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
检察长高兴日:13598597899,办:0376-6617001
副检察长胡海涛:13937675196,办:0376-6617005
副检察长穆柏川:18737681818,办:0376-6617006
副检察长:13937682663,办:0376-6617007
潢川县检察院公诉人吴微晨:13839799819
公诉人助理黄真安:17739572077,办公室电话:0376-3116165
潢川县法院审判长张军军:13526060979
信阳市看守所:0376-6368877
所长闵月龙:18837652926
所长石生文:18837652867、13803768970
彭涛:18837652890
仝泽勤:18837653617
郭金堂:18837652857、13598551132
汪波:18837652856、13503765282
郭晓清:18837651128
颜敏:18837652881
姚学强:18837652950、13633761110
谭平山:18837652920、13253806060
陈海涛:18837652863、13837666985
郝长鑫:18837652935、13837609276
余晋:18837652930
胡光武:18837652910、13939779900
吴锋昌:18837652932
李国平:18837652952、13526072020
殷利昌:18837652907、13837627231
李继红:18837652887、13837606687
宋相启:18837652937、13513766565
尹俊:18837652905
刘瑞臣:18837652970、13663978990
周万敏:18837652893、13837666705
王国鹏:18837652953、13033701616
林德宝:18837652839、15978360156
余尚凡:18837653262、18348452198
王世磊:18837651127、18338682267
陈永生:18837651129、13839772808
尹俊:18837652905、13837606636
冯明:18837651130、13603761864
纪烨骁:18837651126、18737650060
胡泉:18837651093
刘培才:18837652931
张兴旺:18837652915
信阳市市委书记:张宏伟
信阳市市长:卢希望
信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信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刘磊,男,汉族,中共党员。联系公检法司、政法委等部门。
信阳市政法委书记杨进:0376-6225528
信阳市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防范办主任张学森:13603760796
信阳市委防范办副主任滕延利:0376-6366800、13937672335
信阳市“610”办调研科科长黄新乐:0376-6366806、13703766251
信阳市政法委防范办综合科科长张君:0376-6366807、17737667521
信阳市政法委
值班电话:0376-6366812
传真:0376-63668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阳市政法委(综治办、维稳稳办、610办)
电话:0376-6251202、0376-6225528、0376-6609626
传真:0376-6229206
常务副书记张进:0376-6366787、13903761566
副书记奚启锋:0376-6366788、0376-6360011,宅:15903761789
纪工委书记徐法杰:0376-6251203、0376-6202788、13937675398
政治部主任黄斌:0376-6366794、13803769133
综治办副主任康庭胜:0376-6366795、13903760096
综治办副主任陈泽圣:0376-6366796、13503760958
维稳办副主任黄德敏:0376-6366797、13939761829
610办副主任张永新:0376-6366800、13603769991
综治办秘书科长鲁玉明:0376-6366801、13937616607
政治部副主任于泓:0376-6366801、13939708829
研究室主任吴卫:0376-6366804、13939787508
督查科长王玉刚:0376-6366813、13700769219
纪工委副书记:孙勇刚
监察室主任:0376-6366817、13837631275
综治办指导科长谢毅:0376-6366816、13939755058
维稳办信息科长夏承彬:0376-6366808、13837655660
办公室负责人王亚:0376-6366812、13939760656
信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李希瑞
信阳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张海兵
信阳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政委:胡伟
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张树清:0376-6521311
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 王宇
信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政委:张国锋
信阳市公安局:
局长接访热线:0376-6211110
局长接访短信:18337603110、18337653110、18337601110、18337651110、18337671110
信阳市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传真):0376-6520219
邮编:464100
电子邮箱:gajjlb@126.com
网址:https://gaj.xinyang.gov.cn
信阳市浉河区“610”办公室
电话:0376-6604114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国保大队:0376-6524107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王季阳队长:19638791256,办:0376-6524107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工区路派出所
电话:0376-6593148
所长沈阳:13937673415、0376-6598110
副所长马涛:19837601235
副所长彭业勇:13569703530
副所长毛永德:18837691393
二审信阳市中级法院
院长:0376-6670999
副院长何啸:13837695069
副院长王明强:13513769269
执行局局长尹伟:13903761303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大志:13598566988
分管刑事庭副院长郭长林:13903761989
驻纪检组组长夏凤强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萍:13937677666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蔡红莉:13837671596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辉
常务副院长王玉明:13700765881
二审信阳市检察院
检察长:刘英旭
副检察长:徐鸿
副检察长:黄金山
副检察长:徐鸿
纪检组组长:刘家强
纪检组副组长曾凡伟:17633796167
纪检组汪组长:13526026888
案管办负责人张振家:13939793667
郭志宇:13526066082
刘春志:13353763602
曹灵秀:13253806886
信阳市浉河区政法委
值班电话:0376-6607220
传真:0376-6607213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阳市浉河区政法委书记:刘宏杰
信阳市浉河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礼斌
信阳市浉河区公安分局局长杨春历:0376-6281187
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局长接访热线:0376-6281187
局长接访短信:18837658806、18837651233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
电话:0376-6224100
局长接访热线:0376-6524086
局长接访短信:15037672212
潢川县检察院
值班电话:0376-3116700,传真:0376-3116050、0376-3192000
一审潢川县检察院
检察长曾春丽:0376-3116001、13837632768
副检察长(立案科主管):0376-3116002
值班电话:0376-3116700,传真:0376-3116050、0376-3192000
副检察长项钰:13183378199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微晨:13839799819
潢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尹思泉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熊永才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领导李海洋
一审潢川县法院
院长李柏定:13939769606、0376-6362601
副院长仇登涛:13703769869、0376-6362616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亚东:13703764896、0376-6362628
副院长刘国斌:13783761778
程有林:13703769705
副院长李刚:13903978075、0376-6362602
执行局局长李忠:0376-6362609、13839792160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魏明星:0376-6362613、13783976661
政治部主任谷慧:13523765195
审判庭庭长董飞:0376-6362632、13783976216
法官张军军:13526060979
刑事审判庭
庭长程有林:0376-6362630
副庭长肖艳茹:0376-6362788、13939719139
方大春:0376-6362687、13839727995
马涛:0376-6362687、13839796508
王欢:0376-6362788、18637658922
信阳市潢川县法院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城关草湖路183号(邮编:465150)
电话:0376-6362717
潢川县县委书记:程功言
潢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俊
潢川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益书
潢川县公安局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潘述耀
治安管理大队:周建丰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伍宏亮
法制与督察审计大队:姚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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